(3篇)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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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2023年)

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3篇)

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

(3篇)

第1篇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16年末,我县已划入基本农田面积32.8561万亩,高于市政府下达的32.85万亩保护任务。同时,我县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已经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完成了“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五大任务,做到了划入面积不减少,划定质量有提高。在今年省政府组织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我县代表接受的省政府考核,排全市第二名。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耕地保护措施有力。一是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把耕地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要典型案件亲自督办。二是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耕地保护目标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把土地开发、土地增减挂工作作为县重点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完成任务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落实责任,强化保护。2014年以来,我县对耕地保护工作履职不到的7名副科以上干部、3名一般干部、1名村干部实行了问责,对8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同时,我县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相挂钩,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履职情况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离任工作交接责任事项之一;
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履职情况作为从村(居)委干部中选拔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条件之一。四是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每年初,我县都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的任务和责任主体,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我县将32.85万亩基本农田落实到了农户、地块和图斑,并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二)深入宣传、强化教育,全民耕保意识明显提高。一是开展全县性的培训和考试。近年来,我县适时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知识纳入全县性的培训和考试,通过集中宣传,强化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在全县村干部岗前培训班中,将耕地保护业务培训列为重点课程,由县国土局分管领导讲授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在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将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列入了考试内容。二是设置标语标牌和保护界桩,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在全县各乡镇设置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19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72块。三是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整治。 

(三)部门联动、强化执法,耕地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强化动态巡查,实行土地巡查责任制。县土地监察大队将工作人员划分为3个中队、2个片区,把巡查范围、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巡查区域定时巡回检查,每月累计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乡(镇),并建立巡查台帐。二是实行属地管理,将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土地执法监管的主体,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违法用地的制止、监管负总责。我县6个建制镇各组建了15人规模的巡查队伍,13个乡组建了10人规模的巡查队伍。各乡镇自行开展本辖区违法用地巡查,并通过“县乡”联动执法,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每个村聘请了1名国土资源协管信息员,以村为单位划分土地巡查监管网格,形成县、乡、村三级土地监管网。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县从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抽调70余人组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综合执法大队,选派正科级干部兼任“两违”综合执法大队长,抽调3名副科级干部任副大队长,形成了综合执法强劲合力。国土局、城建局将执法权授权给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同时建立了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对破坏耕地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或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形成了案件查办快速响应机制。

(四)加大投入,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对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按项目逐一落实补充耕地方案,严格履行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积极探索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在征得有关专家同意后,我县于全市率先开展了耕作层保护再利用试点,将九二基地已征收的耕地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回填到周田镇河墩村土地开发(灾毁园地)项目再利用,回填规模223亩,极大程度保护了土壤肥力,确保了复垦质量。

目前耕地保护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可用于开发复垦为耕地(特别是水田)的土地已经很少,今后的占补平衡难度较大。二是虽然我县重拳打击了“两违”行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三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年轻农民大多外出务工,农村现存的土地耕作者大多为老年人,加上土地产出效益较低,造成农村大量耕地抛荒现象和部分农民自行将耕地改林、改果、改渔等,导致耕地保护难度不断加大。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保护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辖区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二是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继续加大土地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司法途径,从严予以查处。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大力实施“旱改水”工程,着力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积极推进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
着力实施好今年的土地开发项目,要积极申报土地整理项目,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开发要耕地。认真抓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耕作层是耕地的精华,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因地制宜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在利用,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做到“尽数剥离,充分利用”。

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第2篇

一、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

根据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79.88平方公里,农用地177509.99公顷(266.26万亩),其中耕地 35301.85公顷(52.95万亩),水田28400.42公顷(42.6万亩),旱土6901.43公顷(10.35万亩)占89.66%;
建设用地12319.59公顷(18.48万亩),占6.22%;
未利用地8158.62公顷(12.24万亩),占4.12%。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6】)6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与我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2018-2022年),明确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980公顷(50.9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9250公顷(43.875万亩)。我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数据库中落实耕地保有量33980公顷(50.97万亩)以上,落实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29250公顷(43.875万亩),达到了耕地保护目标,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鲤鱼塘镇、柏林镇、太和镇、金龟镇、黄泥镇、便江街道、湘阴渡街道、高亭司镇、马田镇等乡镇。县与乡镇,乡镇(街道)与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年终考核,发放了保护责任卡,保护落实了耕地保护的责任。我县将面积小于15亩的零星分散耕地和坡度大于25度耕地全部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了划定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全面优化,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界定了城镇和开发区及工业园的发展边界,并加强与生态红线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对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合理,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进一步提高,划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县分两次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92块,基本农田保护界桩600个,绝大部分保护完好。

二、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情况

1、自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以来,我县所有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都实行了“占一补一”。 我县历年来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均在我县储备耕地指标中进行了抵扣,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我县历来重视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旱改水”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增减挂钩项目。2013年我县争取了全省农村土地整治连片示范县项目,项目实施整治总面积10万亩,总投资2.2亿,项目分三期实施,均完成施工和验收。我局正在组织实施高亭司镇高亭村、儒林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便江街道文洞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柏林镇洞口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总面积800公顷,总投资1620万元。2019年度完成了2018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和2019年第一期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建设规模82.9059公顷,新增农用地74.4408公顷(水田20.0913公顷、旱地13.1668公顷)。

2020年已经完成4个省、县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和市局复核验收,正在进行指标确认报备,项目新增耕地1076亩,其中水田575亩,旱501亩。

拟建三个旱改水项目,建设规模51.93公顷,总投资1042.22万元,预计新增水田面积42公顷,涉及马田镇水源村、悦来镇鸦鹊村、柏林镇金盆村。

历年来,我县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面积超过20万亩,全县耕地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耕地保护法律意识不强。近年来,国家和省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在具体的耕地保护工作中,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想搭就搭,想建就建,造成违法占用耕地;
有个别地方还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我国一直以来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但是在以往的耕地保护工作中,只是看重耕地数量的保护,对质量的认识还不够,直接导致了“占优补次”、用养失调等诸多耕地质量问题的出现,还存在部门在保护耕地方面形成“合力”不够情况。

2、我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大,不可避免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耕地保护压力大。综合2011-2019年我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求,每年耕地占补需求约 600 亩,并且绝大部分是占用水田。全县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耕地资源极少,来源单一,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大。根据2012年永兴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我县耕地后备资源呈现“总体有限、优等地少、灌溉条件差、分布零散”的特点。由耕地后备资源质量等级面积汇总表的数据可知,我县耕地后备资源总计88746.22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9%。优质耕地资源极少,质量等级为“一等地”的仅308亩,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0.35%;
 根据二调调减耕地成果,我县二调调减图斑适合开发水田面积6012亩,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仅3块,且整体分布零散,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很大部分已退耕还林或实行农业结构调整。由于生态公益林划定和高铁及主要交通道路两箱可视范围都不允许开发的原因,部分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林地难以实施土地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极为有限,且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要求“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难以为继。

3、旱改水项目选址立项难

根据二调显示,我县旱土面积10万亩,除去15度以上、耕作层50cm以下、退耕还林、水源无保障等,实际旱改水资源不足1万亩,且分布零散,难以实施规模化改造。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组织旱改水项目选址立项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国国情国策、自然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五不准”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立体的、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增强人民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自觉性、主动性。重点做好“6.25”土地日宣传工作,增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法律意识。

2、强化土地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关口”,做到建设项目尽量少占耕地或者不占耕地,占劣不占优,从源头上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3、结合国家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用地查处的力度。对破坏耕地,特别是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对于圈占、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进行曝光,切实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度。

4、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在保障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就要转变城镇建设用地思路和观念,由外延扩展转为内部挖潜,在搞好旧城改造,在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

5、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旱改水”项目的实施工作。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将低效残次林地、低丘岗地改造为优质耕地。加强对废弃地的复垦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实施“空心村”改造等项目。大力推进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第3篇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农田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田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一)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农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为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田保护工作的认识,我局大张旗鼓宣传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各类会议,翻印宣传小册子,出版报、宣传栏,派宣传车,悬挂横额,张贴标语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每年“6·25”全国土地日,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土地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特别是今年“6·25”全国土地日期间,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大地飞歌”文艺晚会,并与原恩平报社举办了《土地管理法》知识有奖测验,上街派发宣传单和流动宣传车宣传,设摊解答群众咨询等活动,使《土地管理法》及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加深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农田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保护农田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田保护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恩平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今年初,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20xx]119号)和江门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江门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明电[20xx]20号)精神,今年4月下旬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我局和农业局根据我市的实际,制定了《恩平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分别深入各镇(办事处)进行检查,确保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举报电话和土地执法监察热线电话,严肃查处违反农田保护法规案件。

  (三)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严格保护耕地

  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年,我市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及省和江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江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区几项控制性指标,组织编制了《恩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各项控制性指标下达到各镇(办事处、场)。2000年,组织完成了原全市所辖的18个镇、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同时,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增划工作。在1994年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上,结合今后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坚持以“增划为主,个别调整为辅”的原则,将江门市政府下达我市划定总任务543700亩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落到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各类田块上。

  2、建立了农保区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市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020片(块),面积545000亩,占2000年全市耕地总面积90.73%,其中水田431690.2亩,旱地85582.1亩,菜田地5062亩,其他22665.7亩(含水田改果等面积)。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分布图187幅,建立石质及铁质永久保护标志牌123块,签订保护责任书187份。市级做到“四有”:有基本农田面积分布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分镇划定面积统计表、调整划定工作总结、保护措施;镇级做到“五有”:有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分布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并附有各村委会的面积分布图、有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的保护责任书、有调整划定工作总结、有划定面积汇总表、保护措施及保护标志牌;各村委会做到“三有”:有村委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分布图、有保护区地块登记表、有保护措施。由于建立了长效的管理制度,我市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于2001年11月19日经江门市政府调整增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验收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总分评为104分,为优秀等级。

  3、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我市各级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把保持基本农田稳定作为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来抓,将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并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基本农田面积和质量变化情况,强化领导任期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不受侵害,有效防止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的发生,我市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形成了市、镇、村和村民小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网,有效防止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在政府审批行为上,坚决执行保护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经营活动,禁止在基本农田取砂、取土、采矿、建砖瓦窑、修坟墓;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由于市政府从严把关,目前,全市未出现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或以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搞现代农业或设施为名,在基本农田保护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等现象。在政策上,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持基本农田面积、位置相对稳定,确保面积只增不减。

  4、大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几年来,我市耕地保持总量动态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坚持重视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我市依法开发未利用土地和整治废弃地、砖厂地,把未利用地和闲置地开发为耕地,到目前止,我市开发补充耕地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的补充耕地面积共326.7公顷。去年,我们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土地开发工作的支持,在横陂镇同升庙整理开发土地290公顷,预计增加耕地面积30.2公顷,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紧张施工阶段。

  我市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占耕地比例高,淡化了群众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识。我市是丘陵地区,不少是旱地、望天田、丘陵山坡地,只适宜种植番薯、木薯等旱地作物。即使是水田,还有相当部分是山坑田、浅脚田。为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大部分旱地、山坑田、浅脚田都划入农田基本保护区,群众对此不理解,淡化了农田保护意识。

  二是基本农田保护与农业结构调整政策有冲突,仍然存在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农田种果、养鱼的情况。《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塘养鱼破坏耕作层。但是,近几年上级提出要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面积调整农业结构,必须改变种植方式,改种产值高的经济作物。经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普遍认为种粮食效益不如养鱼、种果,不少群众准备通过改变传统种植方式来提高经济收入,改善生活质素。

  三是存在基本农田撂荒现象。我市基本农田撂荒情况不算严重,但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基本农田质量差,没有经费投入改善耕地质量。一些山坑田、浅脚田由于地力差,水利设施差,收成难保证,加上前几年粮食价格不高,一些农民干脆弃耕。另外,一些划入农田保护区的旱地,只能种植甘蔗、木薯等旱作物,每亩地年总收入仅200—300元,除人工、肥料等成本外,所剩无几,加上这些地分散在集体组织多个成员手上,不利于大规模耕作,造成弃耕。

  二、今后加强农田保护工作的措施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农田保护工作。要坚持把为发展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农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做好建设用地协调和指导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深入落实农田保护工作,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市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利用“6·25”全国土地日,围绕土地日主题,组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群众的农田保护意识,为依法管理土地、保护农田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强化农田基本建设,抓好低产田改造,改善耕地质量和耕作条件,克服撂荒弃耕现象。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农田保护执法监察水平。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执法监察的网络作用,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农田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农田保护执法监察水平,确保基本农田总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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