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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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汇编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汇编(4篇)2022-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镇乡)(2021—2025年)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汇编

(4篇)

目录

1.2022-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2.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3.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镇乡)

4.(2021—2025年)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xx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xx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厅发〔2021〕xx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厅发〔2022〕xxx号)、《xx市农业农村局xx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2〕xx号)、《xx县农业农村局、xx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字〔2022〕xx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我镇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凝聚力量,致力于建设“传承文明、古越风情、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xx乡村新风貌。围绕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村庄环境,以“三清一改”为主线,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动我镇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环境基础。

二、行动目标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突出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四项工作重点总体抓、系统整治。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坚持“县级主抓、镇街落实、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加强谋划部署。健全D建引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做身体力行的行动者,带动村民积极参与,形成全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完善村民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理事会决策作用;
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环境更加美丽宜居,实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目标。

三、行动原则

坚持高位推动,突出统筹协调。强化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以“三清一改”为主线,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按照不同村庄特点和基础条件,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持各方参与,突出农民主体。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组织发动、强化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结合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环境清洁。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

坚持教育引导,突出习惯培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突出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保护乡情美景,保留乡村风貌,留住乡愁记忆。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建管并重,突出长效运行。为了更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整治建设成果,我镇将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机制。通过多方筹资保证资金投入、提高整治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督导管理从而确保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扎实长久。

四、行动任务

镇党委政府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及时清运垃圾,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xx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本地实际,拓宽“三清一改”内容,提升“三清一改”标准。对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进一步提升标准,以打造美丽乡村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注重乡村风貌引导,增强村庄生态、休闲、教育、文化等多种功能,让村庄从“干净整洁”逐步升级为“美丽宜居”。

(一)重点抓好“三清理”

1.清理村庄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同时引导群众及时清理户内杂物,搞好厨房卫生,做到农具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屋内干净卫生,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整齐有序堆放。既要做到村庄面上干净,又要清理犄角旮旯、死角盲区。既要院外屋外干净,又要院内屋内整洁。清理广场、舞台、公厕等农村公共区域的杂物、杂草、塑料袋等垃圾以及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既要打扫村内公共卫生,又要打扫村庄周边及道路环境。

2.清理河塘沟渠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河、塘、沟、渠等水面漂浮及沿岸的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不乱排生活污水,防止生活污水横流、巷道积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农业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实现源头减量,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持续抓好“一改变”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环境卫生红黑榜等评比创建活动,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

五、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从2022年10月启动至2023年xx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xx月)。各村(社区)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根据本辖区的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各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要抓住党的“20D”召开的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xx月至2023年x月)。各村(社区)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整治活动。抓住落实党的“20D”精神、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村庄农村生活垃圾,河塘沟渠垃圾,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残垣断壁、废旧广告牌等,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争取在春节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3x月至2023年xx月)。各村(社区)在集中清理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

(四)第四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23年xx月至2023年xx月)。各村(社区)对照攻坚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完善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谋划,高位推进,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领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展开行动,同向发力,合力督导,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我镇“清洁乡村”“美丽乡村”成果,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建立督导机制,不定期开展村庄清洁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采取地方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力推动解决。对村庄清洁工作做到好的镇、村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治理不力、村庄脏、乱、差的镇、村要通报批评并及时指导整改。我镇将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机制。通过多方筹资保证资金投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督导管理从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四)推动社会共治。要坚持宣传开道、舆论先行,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进行宣传,上下互动、形成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要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鼓励组织媒体记者开展走访、调查等活动,通过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让学有榜样、干有遵循。编印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人心,培养农民良好卫生习惯。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村(社区)要健全工作调度制度,落实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各村(社区))认真组织落实,并于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30日前将当个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xx镇乡村办,以便及时准确掌握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必要时随要随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在巩固我县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绿色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一是保洁净。按照“八清一改”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清爽。二是无污染。无厕所、畜禽粪便形成的臭气,无污水乱排现象。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污染源防控力度,逐步减少原有污染源污染量,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污染。三是环境美。总的要求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做到让环境变优美、让村容变靓丽、让乡村更宜居、让农民富裕富足的有效融合,一体化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变迁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功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3.坚持村庄绿化建设、突出特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主要公路沿线绿化美化,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改河,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留住田园乡愁。

4.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以铁路、国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和城镇周边村庄为重点,从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并建立村庄清洁和维护长效机制,稳扎稳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时序,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6.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办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镇村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抓好改厕、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工作;
实现全县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趋于完善,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持续推进,并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得到明显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提升,示范样板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xx%以上目标。

1.示范村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x个示范样板村、x个重点达标村为目标。

2.持续推进“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一是2022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xx%以上;
二是主要河流沿线和重要水源保护地、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建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x个行政村污水集中治理项目;
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场所,实行人畜分离,严禁将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实现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四是2022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xx%以上。

3.完善镇村规划。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镇村规划,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推进、镇办落实的要求,根据本方案制定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xx分局、卫健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文旅局、财政局、考核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配套项目争取协调力度,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挥村民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监督等方式,弘扬乡村新风,督促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追求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开展文明镇村、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形成以县为主、中省市补助的资金投入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扎实有效推进。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积极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示范镇,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争上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镇乡)

按照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溆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提升xx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还存在较多突出问题,必须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努力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优美、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时间安排

从2022年x月初起至xx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1.安排部署阶段(x月初)。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搞好自查自纠。

2.整治提升阶段(x月初至xx月下旬)。

对照工作目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工作短板和问题,及时纠错并不断完善;
再针对上级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镇推进;
形成日常评比和定期检查相融合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提高。

3.总结完善阶段(xx月下旬至xx月上旬)。

总结检查工作,汇总各类资料。对此次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开展常态化清扫和集中清扫整治行动。

镇里开展“每周五集中清扫日”行动,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党员、群众参与清扫提升。驻村干部每周参加到村入户整治不低于x次。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党员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等各方力量,开展大清扫大整治,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农户屋里屋外“八整洁”,屋前不堆杂物、柴禾,生产工具集中整齐归于屋后侧或屋内,每户庭院要做到美化绿化净化,做到扫干净、摆整齐。

2.全面落实畜禽圈养。

利用竹篱笆、微果园等将畜禽归园圈养,实现公共区域、水域和房前屋后无畜禽放养、散养,无畜禽粪便。

3.深入开展农村污水治理。

全面摸清本村污水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每一处黑臭水体确定一名干部包保,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养殖污水不允许出现直排,无生活黑臭水体。全面铺开厕所革命,无旱厕,生活用水和厕所排污分流。

4.推动农村废弃杂屋拆除。

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废弃房屋、危破房屋、残垣断壁、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建筑物普查。x月xx日前完善台账资料,列出每一栋废弃杂屋拆除时间表,包保责任干部,确保xx月底全部拆除到位。

5.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力度。

认真落实集镇xx幅固定宣传标语(墙画不少于x幅),每个自然村(居)有xx幅固定宣传标语(墙画不少于x幅),x月中旬全面完成固定宣传标语任务。镇、村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月评比栏做到全县统一样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包保牌悬挂到户,结合“五个到户”,每户农户都有包保帮扶责任人,包保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户宣传开展一次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6.认真组织文明卫生评比。

xx镇人民政府牵头,以村为单位每月开展“文明卫生户”、“最美庭院”、“美丽宜居乡村”评比,并落实挂牌表彰制、积分奖励制、流动红黄旗制,各村每月更新文明卫生“红黑榜”。

7.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加快xx示范村创建的脚步,因地制宜对村道、沟渠、栅栏、畜禽圈养、杂物堆放及其他空间进行梳理式改造,结合地形地貌、建筑风格、文化底蕴等特点,布局建设小广场、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池塘等微景观。突出“覃村公园”主题,完成入口景观,修建一批生态篱笆,增添一片生态绿植,营造一圈文化氛围,建好一组宣传阵地,制定一部村规民约,形成一套家风家训,布局一个议事场所,增设一套文体设施,培育一批特色产业,以点带面全镇推进,建设美丽幸福新xx。

8.督查暗访。

镇人居办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到村、组、户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当天下交办件限期整改。

9.严格追责。

对督办发现问题多、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村(居),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武帅任组长,镇长游祖军第一副组长,人大主席张晔任副组长;
其他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村(居)主要领导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人居办,负责日常工作,有效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

2.注重宣传引导。

各村(居)要迅速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的动员会议,组织宣传人员入户宣传、指导,采取发放宣传单、通知书、微信、标语、版画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形成全面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浓厚氛围。

3.增强工作合力。

实行以政府为主体、部门联动、干部指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严肃纪律措施等,集中时间、力量抓好人居环境“百日攻坚”工作。

(2021—2025年)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xx州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县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镇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x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创优镇(xx镇),xx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xx%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xx%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xx%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
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xx%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县干净整洁村占比由xx%提高到xxx%,重点达标村占比由xx%提高到xx%,示范样板村占比由xx%提高到xx%,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镇(街道):xx州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等x个镇(街道),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镇(办):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等x个镇(街道),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 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
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
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xxxxx座以上。(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 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段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县镇村三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3. 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4. 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 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十百千”示范村、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6.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先后顺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7. 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
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9.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0. 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 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2. 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3. 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4.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xx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国网xx县供电公司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 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6. 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7. 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xx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19. 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 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1. 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卫健局;
配合部门: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2. 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
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
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 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
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统计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4.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5. 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26.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县负总责,镇(街道)村(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镇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7. 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
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
“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8. 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组力量。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29. 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镇(街道)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镇(街道)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镇(街道)、先进村(社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30.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落实主体: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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