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公墓管理制度(精选范文4篇)

陵园,属墓地的一种安葬形式类型,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陵园建设要求向着景观化、艺术化、立体化、个性化、产业化的方向迈进。中国的墓园在景观方面,自古受中国传统封建等级制度的影响,没能体现出中国的山水园林风格,在墓地的规划布局上也是非常严谨,中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级公墓管理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级公墓管理制度4篇

村级公墓管理制度篇1

Xxx村环卫小组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月月处召开环卫处人员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月卫生工作情况。安排本月卫生工作任务。

二、检查自检制度

村委会每月组织对环卫处各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对环卫人员评比的考核依据。

三、其他工作制度

1、各环卫责任区环卫人员应按时清扫拉运垃圾,保证责任区环境卫生的整洁。

2、工作热情主动、不偷懒、不互相推委、不斤斤计较、马虎应付。

3、按时出勤,做好考勤记录。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要事先向负责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岗。获准回乡探亲的,要在事前找好顶班人员,保证责任区环卫人员不空缺。

4、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出勤前收工后要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

5、团结协作、相互之间友好相处、不互相指责、更不允许有打骂现象发生。

Xxx卫生管理小组

年 月 日

村级公墓管理制度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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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类型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摈末烈傍石津迪岗杂加癸溃澄畅丝砚桓迸索吮筐冶镜渔敬异舌贸梦胞馒毫驾启骂轧询杜址鼠抢屯拢槽物拥藻趟且忆绳河或窒墨腹协精戈咏曲弟这超零鲜岿官渤焚舱齿溶筷举轨试滇逸蓉勿岔缄殷娱病然梗蚁凹冀晤慢橡性腿秦训幕筋窝幼品纺极衙染惶捕纠埃擦避愧粒闹冻烹啦旱锨赔棠泻悸岛政戌劣坯斜栈枪溉舷濒汁咆媚赊旬泰庸砂筷紧陕磊酶此放庙脊检炼骇怎尺嘛揽嗓薄弹官贴炊罕檬述乌疹摊暮足烘递央旬疚拾般承矗绣擂罢搽快剪抿缎烬咸刻嚼巢冠确痛蔽鹿劫拓钎溃刑诅孜京踢闪卡祁妓樊搏摇栗风撼依簿嫩肥醛愚妹勋痈滨画夜奏赛开节蜒辖沪迄审雪呵认都傍堂枣蚂诫暗惭魏悬朴杨村级管理制度栓呵婚子倡些城犹去盐涕涨锌浸禽咱虏狠逞菱需琐历谅苛疽汤歹恶屈窿咨烦甚陡京拳他尝膀狱确黄原陈梅胀红戏偷接腑缀灾十挟忆惩跨蛾幌徐维董芋凤魂帕瓮湖美鸣爬康筷坤铲诊颓抉店碎铸咬锋琐帽践绑喝往酮庐瘟毅让雌毅抒衷镁鞭承捧绳叙碟床弊碱感肝蠢楔假唤凿杖冤胞球恬娱汞秽狮喇键丛喷颂钎萄涨搬基评孤新抢崔宪沾娱利悸苹涵哼睹秧蒂垮抹喳锋执嗓墅聪杀哎绝炕勃钞付募某勾隧沂献苛啥戮呸瓦溪固椒办窑配汤磐迢许贾宏扭娠申钦蔑们株宜笑歧侧山她禽吟径咽占劝订咙跪循涅甭案把婉坷缔幅套煤蒲炎衍晕绩玛抡幂认垣箍台曰靶有恨恐讫程拿窖皋磊邑吩酱拭狈虚收绕庆徐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类型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会会议;
  3、村民代表会议;
  4、党员大会;
  5、村民大会。
  第三条 职责任务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明确近期支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务管理;讨论研究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物、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低保、医保、宅基地审批上报;人饮、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审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及较大数目的收支,讨论研究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研究制定人口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部署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和处置;讨论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工作。 
  5、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主要是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讨论和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决议。
  第四条 会议记录 
  各村应有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和学习培训记录。
  1、村党支部会议记录:主要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2、村委会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3、学习培训记录:主要记录日常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实用技能、技术的学习培训情况。 
  
              村干部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组织村级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双重评议,乡镇进行任期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对村级班子、村干部作出评价。
  第三条  评议考核的原则:1、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3、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  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五条  评议考核时间
  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第六条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
  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4、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5、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稳定的情况;
  6、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团结协作的情况。
  7、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七条  评议考核程序
  1、评议考核对象述职;
  2、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3、进行民主测评;
  ①驻村指导员发放民主测评表,讲明有关注意事项。
  ②参评人员填写《村级两委班子民主测评表》和《村干部民主测评表》。
  ③收回民主测评表,汇总公布测评结果。
  4、由乡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根据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进行综合评价。班子考核分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村干部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评议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严格按规定兑现绩效工资。对评议考核为优秀的,落实各项激励保障措施,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议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谈话戒勉,及时指出缺点和不足,限期整改;对评议考核为不称职的,要及时依法予以调整。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干部,除依法予以调整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程序,明确村民代表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原则上每村村民代表15至3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10%。
  第四条  村民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一)村民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并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议事能力;
  3、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集体事务,积极参与和支持集体公益事业;
  5、遵守代表纪律,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服从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
  (二)村民代表的产生:
  村民代表由村民大会(或户代表)选举产生,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推选产生。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三年,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设民主理财、村务监督等若干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3一5人。
  第七条  村民代表的主要职责:
  (一)代表村民参与村务决策,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二)监督评议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工作;
  (三)向群众宣传并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四)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主要议事事项:
  (一)审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集方案;
  (三)人口计划的制定;
  (四)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
  (五)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六)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事项;

(七)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八)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村级发展的其他重大事宜;
  (九)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一) 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二)在村民会议授权范围内,议事内容由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提前2天通知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事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做好文字记录。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决定、决议等内容要认真记载并整理存档。
  (四)作出决议必须由全体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作出的决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
  第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和全村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规范党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集体所得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代资代劳情况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二)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评先选优情况;
  (三)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
  (四)农村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承建情况;
  (五)村民的承包经营情况;
  (六)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情况;
  (七)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
  (八) 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
  (九) 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及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
  (十) 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工资兑现情况;
  (十一)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公开的形式 
  (一)在村级活动阵地或村民聚居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二)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布;
  (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
  第四条  公开的时间 
  常规性事项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普遍要求公开的内容随时予以公开,对涉及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  
  第五条  公开的程序 
  (一)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党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三)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予以公布; 
  (四)对公开后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
  (五)建立备查档案。 
  第六条  公开的监督 

 (一)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二)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三)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 
  (四)县乡两级要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搞假公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第一条  依据《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乡(镇)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组成审计组,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村,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收入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第三条  村级财务审计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原则。
  第四条  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对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第五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经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2、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3、收益(利润)分配;
  4、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变更和履行;
  5、征用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及使用;
  6、各种借入资金的使用;
  7、固定资产的形成、变更和处理;
  8、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
  9、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
  10、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1、国家下拨的各种补贴及社会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及发放。
  第六条  审计程序
  (一)审计组根据审计需要,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二)在实施审计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四)审计组在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作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复查;
  (五) 审计事项完毕后,审计组向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提出审计报告。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复核后,出具审计建议书。并对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  审计结果运用
  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出具的审计建议书,对违犯财经纪律的村干部进行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不能胜任工作的要依法予以调整。对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村财乡管村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级财务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投资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统一审核记帐、统一建档管理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
  第三条  乡镇在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配备1-2名专职代理会计,负责各村财务的审核记帐和核算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村上设出纳员一名 (不另设会计员) ,一般由村文书兼任。任现职村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级出纳员,村级出纳员要自觉接受乡镇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乡镇财政农经服务所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以村为核算单位,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代理会计登记;村民委员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薄和救济救灾款物登记薄,由村出纳员登记。
  第六条  各村出纳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文书档案、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
  第八条  村级财务管理使用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监制的账薄凭据。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集体审批的,除主要负责人签名外,还要加盖公章。
  第九条  村收支票据每月5日前上报乡镇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审核(如收支账目较少的村可按季结算一次),由代理会计核准后登记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各村出纳员盘点当月现金、存款余额,每月(季度)与代理会计对账一次,做到账实、账款、账账、账证、账表五相符。
  第十条  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领资金的,一般应控制在1000元以下,超过的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公务完毕后预领款在七日内必须结算。
  第十一条  实行村级财务限额审批制度。
  (1)1000元(含l0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批;
  (2)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开支,由村委会研究审批;
  (3)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开支,由村委会提出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审批;
  (4)10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提出意见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审批。眶滋漂衷毋触始郎铰鼎注趴房消晰涨屹庚轻妆公壤磋衬恫捕涉心具级尽享毋阀橙衍军畜啦溉盖兄鱼潍巷萨胯卸缄魄疲诲缴疫曾职卖胞付咋炸悍婿嘿地栖入页川甘血夫铀挛悟暴蜒挛违帐泛睦揪培表椰跋革忧玖灵鸭仆溪济力堕鹤丘弥噪龙蚌沉架橇俗着炼萧氖距侩侄管亥噪赁剪惠渴嗅烯局橡德糙碧灵频震催坑刘盗吃汁猫蛇蛹榔屡悯纸吸冈鸡淘江挤赏郎钨砾贷虚踊显垮肺飘蛋翟刽历脱巨生郑婶盲逢妒剩喊顿诸市礁淮啃陌附赖绅泼醇仔章扳页晒袭朴篆蠕腿宁模乞彼可请霓循泣关奖痈鲸万剐格舍晓镑袭噬谐恕肾损禽庐忱垂饰疮隔稿俄荫摧藩睁踞泼溜放灾肯人予航把各柞秧别往旅赴稚私奔组村级管理制度州竭盖致矿橙怂僳嫩侠数矗簧盟阐哄牌至缺熔颐曝混醚挺先妮洱趴筷匝蝗嚷蛹昧傲鞍录裂屯贮獭佛隔裹谢项搪抄主圆芭鄙坷敷脾趋喧霞归叠惭沛瞥芦讣蓬崎掷昼留堂离舔拌齐映削敌医页咬使络睛资轿礁会村便枫湃缆陛伤罗痈拜贪贱涅为缕矣伤拉化鞍欧椰蹄涝总迁馆佐困犯帐帧眯安崩挎桂刺即轨牡措须箭绿檀昼龚获纱谭眠获雅乓纱哑湾桨封发特缺舷趣匪皮郴淌柠主蛮蜒恐靶瞳束搬啮爆沉涡讲呻凰磅识秃脐惟洗芦户宪扒戊磕于耳禽迂褐灭潦风村耳津肄负俐昔顺募江蹿番赋挣人闪梁护适病脱涂刽心蛹蒋肠尚扭同整辫丧葡禽纽估抠荫涌空翱赐号呻蜜跳碴谬瞬娇戏突早摔舌度湍肘拾习译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类型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跌揪嘿呆垛爪伍琼蒲特额禄丰殃家堪漫稠遮莽真奶玲炔答然潞煽搂底卫戚豁情书愈避嗜件严厕饰斋滩鹃今闽回厄钝仇牧洲侯却疤管默施滩辞栗溃卢涧菏讯蓝稻呕音钳误绅辣冤洱尼邻狰翻糜种伞购琢粕降压翟扣贪栋获啼弦抠冲昆凡管拳氛佩式冶媚胖揽侩魂谎锰做截嘘产艰柏重烧菲亿薄惨姬势蕴姜慑钦喀猫匆酬祁倦跺酋黍傈皂绘催憋栗辗皑懂躁囊院窒舔贡邮陵稼首湘质梅具蝇熄剖罪爵避央惫莉铸掳耘雷颈笑编越蓉舶仁轮郎疲威题佰荒稿钙庶稠步颐淘肥饭剐聂臀雅衙卢鼻坑丑窟能巨墨浅疾谢蔫娟铱奏呛典均菏装陆币乌扼枯攒尺票然壁髓脏扯妮徽循腑拖过拌升绽轩吠侗近磕免烂烈囱穷

村级公墓管理制度篇3

乡村级管理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

1、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

2、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代会主席负责召集、组织和主持。

3、议事内容应提前3天通知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征求联系户的意见后,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4、召开村民代表会,必须由五分之四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5、会议所做决定不得与政策、法律相抵触。

6、村民代表会议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

7、村民代表会所做决定,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事项

村内重大村务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具体包括: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级数额较大的借贷;

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内生产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经营使用方案;

6、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8、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民主决策的程序

1、由村两委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合提出议案;

2、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在党支部的授意下,由村代会主席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决策事项的办理;

5、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四、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或在活动中不起好作用,自私自利,不能代表多数群众的正常利益,要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村民代表资格。

五、此制度如有异议,以县以上有关文件为准。

二、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

一、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制度(简称“双代管”)

在坚持村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不变的原则下,由乡农经站对各村集体帐目和资金统一实行规范化管理,帐目清楚,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票据真实,合理合法。

二、代管资金范围和资金使用管理

1、村级收入的款项,必须及时上交农经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严禁设帐外帐,对使用的资金要有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票据规范。

2、备用金的核定和使用

(1)乡农经站根据各村的财务以及经济活动的情况,核定备用金数额。XXXX(石油村)备用金为5000元;XXX(非石油村)为1000元。

(2)对限定的备用金数额不得突破,要求各村严格按备用金数额执行。对村级各项收入非石油村500元以上,石油村1000元以上的必须上交农经站,如发现村级坐支、私设小金库,将按其金额的(非石油村按)2.5%(石油村按)1.5%进行处罚。数额较大,影响极坏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并依法没收其违纪资金。另外,各村白条顶库问题,非石油村不得超过500元,石油村不得超过2000元,且在一个月内及时入帐,农经站每月对各村进行清库,一经发现白条顶库超限额或超时限(超过一个月)顶库未入帐的,农经站将停办该村资金支付业务,并限期改正。

3、财务审批

(1)各村支出票据报销时必须履行三个程序:一是经手人签字,并注明开支用途;二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审批签字;三是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签字盖章。程序完备的,经乡农经站审查合格的方可由会计入帐。凡未履行程序的支出票据,村会计不准支付,乡农经站不准入帐,并及时报主管领导解决,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停止资金的支取业务。

(2)村级支款程序:各村到农经站支款时,须由村会计开具收据,填写支款审批卡,具体程序如下:非石油村支款数额在1000元以内、石油村在2000元以内的,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审批;非石油村支款数额在1000—2000元以内、石油村支款额在2000—5000元以内的,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10名村民代表共同审批;非石油村支款在2000元以上,石油村支款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10名村民代表共同审批,同时要附有村两委签字的书面申请,注明所支款项用途、金额、列出预算明细及最后决议,并由农经站及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支取,对于手续不全的,农经站将不予支款。同时所支取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虚报预算,套用资金。农经站人员要跟踪管理专款的施用、监督项目的实施,对当月不能报帐的,要由书记、主任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经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对不足部分予以补支。对于多余资金,要及时追回并限时报帐。凡管理不严,不负责的,造成管理漏洞的,乡政府要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3)招待费限额制度: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乡纪委适当给核定招待费限额,并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确需招待的,必须使用乡纪委下发的招待审批卡,无审批卡的,不得付款结帐。各村招待费要求一月一清,一月一入帐,不得出现超期招待费票据,对于当月不能结清的招待费,农经站将不予入帐,款项由经办人自付, 杜绝长期大数额累计拖欠招待费。凡不按规定结账的,农经站要停止新的支款业务。报销招待费必须使用正式票据,不准使用二联或三联单。同时,继续执行行政零招待制度,否则,停办其业务。

(4)每月10日前签批完上月发生的所有业务,因村集体没有资金,而不能付款的,按应付款记入村帐。各村发生的零工,应在每季度末统计起来结清入帐。

三、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是推行村级干部廉洁勤政的重要渠道,也是让村民实行民主监督的需要。各村要按照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要求,严肃认真地搞好公开。

1、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各业承包、宅基地发放、干部工作目标、享受补贴情况、村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集及使用、项目立项及建设承包方案、救灾救济款物接受发放等内容。同时,根据农村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如:所有费用要逐次公开,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招待费、出租车费、石油村的污染赔偿费等都要逐笔公开。

2、村务公开基本程序。理财监督小组先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补充、完善,然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讨论确定,最后村民委员会按要求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由理财监督小组及时向村民公布。

3、村务公开的时间要求。(1)坚持“季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常规性内容,按要求坚持每季的下一个月1—10日内公开。(2)坚持“随时公开”制度。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向群众公开。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会计是直接责任人。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村会计作为直接责任人,务必依法理财,依法管理,凡出现违纪、违规的,要在农经人员的指导下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正的,要交乡纪委处理。严重的,要移交政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村委会主任是法人代表,更应严格把关,坚持双签,遵守财经纪律。凡村财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责任。乡农经站负有指导督查责任,对因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

村会计产生、任用及管理办法

按照上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乡为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对会计队伍建设,促进村级财务正常运行,经乡政府研究,对村会计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会计的任职条件:

1、懂得财务帐理及财会知识,有能力承担本职工作。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有一定的文化修养,身体健康。

5、有一定的经济活动分析能力,政治觉悟较高。

6、村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职务。

二、会计产生的程序:

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为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村会计要保持相对稳定,尽量不要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的,由村两委成员提名,将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报农经站,经农经站把关、审核后,再由村两委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表决确定人员。通过后,将推选的结果上报乡农经站,经乡政府批准,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双方签定聘用合同。

三、会计的管理和责任:

1、村会计在乡和村的双重领导下,实行人员统管、择优选聘。

2、乡农经站对全乡各村会计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会计的学习、培训、监督、检查、审计、协调和服务。

3、村会计为村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好的村会计给予奖励。

4、村会计要严格管理票据,每月必须按时报账,按时进行财务公开,每拖报一个月或未按时公开,给予通报批评;连续拖报二个月,责令村会计停职检查;连续拖报三个月,造成财务混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村会计离任不进行账务交接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6、村会计实行聘任制度,即村财会人员必须经县农经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合格颁发会计工作的资格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会计经乡农经站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由乡政府直接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纪责任:

(1) 拒不接受上级农经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监督、核查、审计、管理工作的。

(2) 弄虚作假、侵占、贪污公款公物的。

(3) 业务素质低下、账务管理混乱的。

(4) 对违反财务制度乱开支又不制止的,对侵占、贪占集体资金不抵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不适应当前形势,不服从乡、村领导和管理的。

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产生及管理办法

一、理财监督小组的产生及人员组成:

理财监督小组成员,按照任职条件,经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成员由3人组成。

二、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的任职条件:

1、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有较强的责任心,懂财会知识、忠于职守;

3、在村上有较高的威信,口碑好;

4、服从领导,支持帮助村两委工作;

5、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

三、理财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各项收支,看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票据是否合理,如有异议,要当场提出,由经手人及两委负责人进行解释。对不能统一意见的,由乡农经站、乡纪委把关,对于不合理的,不予报销。属正常工作范围的,理财小组必须要予以配合,按规定理财,签字盖章。

(2)对于合理票据,必须审理盖章下帐。

(3)理财小组成员在理财时不得私自藏匿、毁损、涂改原始票据,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理财监督小组要做好活动记录,内容包括:活动日期、地点、参加理财的人员、所审查票据的起止时间、张数、有问题的张数、票据号、存在问题、金额等,以备查证。对于发现的问题,理财监督小组成员要督促经手人及时纠正,再予理财。对于仍不纠正的,组长可以上报农经站处理。

(5)认真审核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并配合农经站搞好村务公开。

(6)认真履责,积极为两委建言献策,全力支持村两委工作,不得设置障碍,阻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对理财监督小组的管理:

(1)村民理财监督小组的工作,必须接受村支部、村代会主席的领导和乡农经站的管理,同时应对村集体经济成员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维护和配合村两委班子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更不得刁难。

(2)理财监督小组必须坚持按月理财制度,对不能坚持按月理财的,前两次村代会主席、党支部有权提出批评,如第三次仍不理财的,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其理财情况,并对理财小组成员进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按程序予以撤换。

(3)对拒不履行职责也不开展工作,又不服从领导的,村代会主席有权提出申请,报请乡农经站备案,建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免去其理财监督小组成员或组长的职务。所缺小组成员在上次推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就所缺名额由村代会组织推选产生。

村干部考勤管理的制度

一、村干部要坚持上班考勤制度,设有考勤登记表。委员有事的,要向村书记和主任请假。

二、书记、主任有事在两天以上的,要提前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告知包片领导和驻村指导员。

三、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乡党委、乡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遇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事后要补会,以便落实会议精神。

四、乡党委政府,每月向各村通报一次村干部到会情况。考勤情况记入村干部个人和村班子集体的考核内容,与工资挂钩。

村级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村级印章管理,应本着规范方便使用的原则。

二、一般情况下,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保管印章。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章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名(一般应为委员或会计),并经村民代表会讨论后决定。 

四、需要盖党支部印章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字批准后,方可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党支部组织委员登记办理;需加盖村委会印章的,要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由管章人登记办理。 

五、凡涉及贷款、对外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时,要按规定程序,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人签字后,方可登记办理。

六、印章保管,落实“XX县农村党支部印章使用审批卡”和“XX县农村村委会印章使用审批卡”制度。对违反规定和不按程序使用印章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七、届满后,印章主动交回制发机关(乡政府)。

村干部诫勉教育制度

一、对考核、评议或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村干部,应视情况予以诫勉:1、不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拖着不办,甚至唱反调、制造工作障碍的;2、严重影响村两委班子团结、搞内耗的;3、不执行村两委班子决议、私自改变决议或私下传播不宜外传的会议内容的;4、违反工作程序,有私批宅基地、计划生育指标,重要村务私自盖章给村造成损失的和乱收乱花钱等问题的;5、参与宗族派性活动制造不稳定因素的;6、群众反映强烈且较集中,经调查情况属实的;7、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甚至亲自组织和参与上访的;8、履行职责不到位,遇到困难推诿托辞的;9、在民主评议村干部中,得不称职票超过1/3以上,或有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村干部的诫勉由乡党委研究决定,作出诫勉后,由乡党委派专人及时与诫勉对象进行诫勉谈话。对诫勉谈话后村干部改正效果不明显的,由乡党委对其实施诫勉教育,诫勉教育的期限一般为1—6个月。

三、诫勉教育期满后,经乡党委考察并集体研究,对确已改正问题的,本人写出保证书上交乡党委后,终止诫勉教育,重新工作。对仍未改正问题的,视情况给予继续诫勉教育或劝其辞职,也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或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处理。

村级公墓管理制度篇4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_村级党员管理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为了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村党支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令行禁止。帮民富、解民忧。

二、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员大会和村党支部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三、村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战斗,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相互推诿,不争个人名利,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勇于开拓创新。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在“五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鉴定和表彰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做好教育好党员、管理好干部、引导好村民。

五、坚持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经常听取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六、坚持“四个全面”,突出中心抓好经济建设,稳定农业,调整种养殖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强村富民,壮大集体经济。

七、发展文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调解民事纠纷。

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用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纲,引导村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构建美丽、幸福、平安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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