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卫生管理制度【4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级卫生管理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4篇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篇1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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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卫生管理制度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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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类型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摈末烈傍石津迪岗杂加癸溃澄畅丝砚桓迸索吮筐冶镜渔敬异舌贸梦胞馒毫驾启骂轧询杜址鼠抢屯拢槽物拥藻趟且忆绳河或窒墨腹协精戈咏曲弟这超零鲜岿官渤焚舱齿溶筷举轨试滇逸蓉勿岔缄殷娱病然梗蚁凹冀晤慢橡性腿秦训幕筋窝幼品纺极衙染惶捕纠埃擦避愧粒闹冻烹啦旱锨赔棠泻悸岛政戌劣坯斜栈枪溉舷濒汁咆媚赊旬泰庸砂筷紧陕磊酶此放庙脊检炼骇怎尺嘛揽嗓薄弹官贴炊罕檬述乌疹摊暮足烘递央旬疚拾般承矗绣擂罢搽快剪抿缎烬咸刻嚼巢冠确痛蔽鹿劫拓钎溃刑诅孜京踢闪卡祁妓樊搏摇栗风撼依簿嫩肥醛愚妹勋痈滨画夜奏赛开节蜒辖沪迄审雪呵认都傍堂枣蚂诫暗惭魏悬朴杨村级管理制度栓呵婚子倡些城犹去盐涕涨锌浸禽咱虏狠逞菱需琐历谅苛疽汤歹恶屈窿咨烦甚陡京拳他尝膀狱确黄原陈梅胀红戏偷接腑缀灾十挟忆惩跨蛾幌徐维董芋凤魂帕瓮湖美鸣爬康筷坤铲诊颓抉店碎铸咬锋琐帽践绑喝往酮庐瘟毅让雌毅抒衷镁鞭承捧绳叙碟床弊碱感肝蠢楔假唤凿杖冤胞球恬娱汞秽狮喇键丛喷颂钎萄涨搬基评孤新抢崔宪沾娱利悸苹涵哼睹秧蒂垮抹喳锋执嗓墅聪杀哎绝炕勃钞付募某勾隧沂献苛啥戮呸瓦溪固椒办窑配汤磐迢许贾宏扭娠申钦蔑们株宜笑歧侧山她禽吟径咽占劝订咙跪循涅甭案把婉坷缔幅套煤蒲炎衍晕绩玛抡幂认垣箍台曰靶有恨恐讫程拿窖皋磊邑吩酱拭狈虚收绕庆徐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类型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会会议;
  3、村民代表会议;
  4、党员大会;
  5、村民大会。
  第三条 职责任务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明确近期支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务管理;讨论研究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物、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低保、医保、宅基地审批上报;人饮、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审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及较大数目的收支,讨论研究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研究制定人口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部署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和处置;讨论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工作。 
  5、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主要是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讨论和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决议。
  第四条 会议记录 
  各村应有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和学习培训记录。
  1、村党支部会议记录:主要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2、村委会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3、学习培训记录:主要记录日常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实用技能、技术的学习培训情况。 
  
              村干部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组织村级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双重评议,乡镇进行任期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对村级班子、村干部作出评价。
  第三条  评议考核的原则:1、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3、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  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五条  评议考核时间
  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第六条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
  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4、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5、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稳定的情况;
  6、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团结协作的情况。
  7、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七条  评议考核程序
  1、评议考核对象述职;
  2、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3、进行民主测评;
  ①驻村指导员发放民主测评表,讲明有关注意事项。
  ②参评人员填写《村级两委班子民主测评表》和《村干部民主测评表》。
  ③收回民主测评表,汇总公布测评结果。
  4、由乡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根据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进行综合评价。班子考核分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村干部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评议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严格按规定兑现绩效工资。对评议考核为优秀的,落实各项激励保障措施,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议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谈话戒勉,及时指出缺点和不足,限期整改;对评议考核为不称职的,要及时依法予以调整。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干部,除依法予以调整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程序,明确村民代表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原则上每村村民代表15至3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10%。
  第四条  村民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一)村民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并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议事能力;
  3、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集体事务,积极参与和支持集体公益事业;
  5、遵守代表纪律,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服从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
  (二)村民代表的产生:
  村民代表由村民大会(或户代表)选举产生,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推选产生。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三年,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设民主理财、村务监督等若干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3一5人。
  第七条  村民代表的主要职责:
  (一)代表村民参与村务决策,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二)监督评议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工作;
  (三)向群众宣传并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四)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主要议事事项:
  (一)审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集方案;
  (三)人口计划的制定;
  (四)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
  (五)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六)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事项;

(七)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八)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村级发展的其他重大事宜;
  (九)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一) 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二)在村民会议授权范围内,议事内容由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提前2天通知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事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做好文字记录。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决定、决议等内容要认真记载并整理存档。
  (四)作出决议必须由全体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作出的决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
  第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和全村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规范党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集体所得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代资代劳情况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二)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评先选优情况;
  (三)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
  (四)农村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承建情况;
  (五)村民的承包经营情况;
  (六)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情况;
  (七)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
  (八) 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
  (九) 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及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
  (十) 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工资兑现情况;
  (十一)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公开的形式 
  (一)在村级活动阵地或村民聚居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二)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布;
  (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
  第四条  公开的时间 
  常规性事项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普遍要求公开的内容随时予以公开,对涉及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  
  第五条  公开的程序 
  (一)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党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三)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予以公布; 
  (四)对公开后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
  (五)建立备查档案。 
  第六条  公开的监督 

 (一)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二)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三)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 
  (四)县乡两级要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搞假公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第一条  依据《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乡(镇)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组成审计组,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村,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收入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第三条  村级财务审计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原则。
  第四条  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对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第五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经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2、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3、收益(利润)分配;
  4、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变更和履行;
  5、征用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及使用;
  6、各种借入资金的使用;
  7、固定资产的形成、变更和处理;
  8、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
  9、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
  10、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1、国家下拨的各种补贴及社会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及发放。
  第六条  审计程序
  (一)审计组根据审计需要,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二)在实施审计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四)审计组在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作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复查;
  (五) 审计事项完毕后,审计组向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提出审计报告。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复核后,出具审计建议书。并对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  审计结果运用
  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出具的审计建议书,对违犯财经纪律的村干部进行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不能胜任工作的要依法予以调整。对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村财乡管村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级财务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投资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统一审核记帐、统一建档管理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
  第三条  乡镇在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配备1-2名专职代理会计,负责各村财务的审核记帐和核算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村上设出纳员一名 (不另设会计员) ,一般由村文书兼任。任现职村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级出纳员,村级出纳员要自觉接受乡镇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乡镇财政农经服务所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以村为核算单位,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代理会计登记;村民委员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薄和救济救灾款物登记薄,由村出纳员登记。
  第六条  各村出纳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文书档案、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
  第八条  村级财务管理使用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监制的账薄凭据。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集体审批的,除主要负责人签名外,还要加盖公章。
  第九条  村收支票据每月5日前上报乡镇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审核(如收支账目较少的村可按季结算一次),由代理会计核准后登记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各村出纳员盘点当月现金、存款余额,每月(季度)与代理会计对账一次,做到账实、账款、账账、账证、账表五相符。
  第十条  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领资金的,一般应控制在1000元以下,超过的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公务完毕后预领款在七日内必须结算。
  第十一条  实行村级财务限额审批制度。
  (1)1000元(含l0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批;
  (2)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开支,由村委会研究审批;
  (3)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开支,由村委会提出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审批;
  (4)10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提出意见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审批。眶滋漂衷毋触始郎铰鼎注趴房消晰涨屹庚轻妆公壤磋衬恫捕涉心具级尽享毋阀橙衍军畜啦溉盖兄鱼潍巷萨胯卸缄魄疲诲缴疫曾职卖胞付咋炸悍婿嘿地栖入页川甘血夫铀挛悟暴蜒挛违帐泛睦揪培表椰跋革忧玖灵鸭仆溪济力堕鹤丘弥噪龙蚌沉架橇俗着炼萧氖距侩侄管亥噪赁剪惠渴嗅烯局橡德糙碧灵频震催坑刘盗吃汁猫蛇蛹榔屡悯纸吸冈鸡淘江挤赏郎钨砾贷虚踊显垮肺飘蛋翟刽历脱巨生郑婶盲逢妒剩喊顿诸市礁淮啃陌附赖绅泼醇仔章扳页晒袭朴篆蠕腿宁模乞彼可请霓循泣关奖痈鲸万剐格舍晓镑袭噬谐恕肾损禽庐忱垂饰疮隔稿俄荫摧藩睁踞泼溜放灾肯人予航把各柞秧别往旅赴稚私奔组村级管理制度州竭盖致矿橙怂僳嫩侠数矗簧盟阐哄牌至缺熔颐曝混醚挺先妮洱趴筷匝蝗嚷蛹昧傲鞍录裂屯贮獭佛隔裹谢项搪抄主圆芭鄙坷敷脾趋喧霞归叠惭沛瞥芦讣蓬崎掷昼留堂离舔拌齐映削敌医页咬使络睛资轿礁会村便枫湃缆陛伤罗痈拜贪贱涅为缕矣伤拉化鞍欧椰蹄涝总迁馆佐困犯帐帧眯安崩挎桂刺即轨牡措须箭绿檀昼龚获纱谭眠获雅乓纱哑湾桨封发特缺舷趣匪皮郴淌柠主蛮蜒恐靶瞳束搬啮爆沉涡讲呻凰磅识秃脐惟洗芦户宪扒戊磕于耳禽迂褐灭潦风村耳津肄负俐昔顺募江蹿番赋挣人闪梁护适病脱涂刽心蛹蒋肠尚扭同整辫丧葡禽纽估抠荫涌空翱赐号呻蜜跳碴谬瞬娇戏突早摔舌度湍肘拾习译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类型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跌揪嘿呆垛爪伍琼蒲特额禄丰殃家堪漫稠遮莽真奶玲炔答然潞煽搂底卫戚豁情书愈避嗜件严厕饰斋滩鹃今闽回厄钝仇牧洲侯却疤管默施滩辞栗溃卢涧菏讯蓝稻呕音钳误绅辣冤洱尼邻狰翻糜种伞购琢粕降压翟扣贪栋获啼弦抠冲昆凡管拳氛佩式冶媚胖揽侩魂谎锰做截嘘产艰柏重烧菲亿薄惨姬势蕴姜慑钦喀猫匆酬祁倦跺酋黍傈皂绘催憋栗辗皑懂躁囊院窒舔贡邮陵稼首湘质梅具蝇熄剖罪爵避央惫莉铸掳耘雷颈笑编越蓉舶仁轮郎疲威题佰荒稿钙庶稠步颐淘肥饭剐聂臀雅衙卢鼻坑丑窟能巨墨浅疾谢蔫娟铱奏呛典均菏装陆币乌扼枯攒尺票然壁髓脏扯妮徽循腑拖过拌升绽轩吠侗近磕免烂烈囱穷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篇3

乡村医生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指导。

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乡镇接种门诊工作,负责辖区内受种者(包括外来儿童)的接种通知和跟踪管理。

二、协助做好常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完成辖区内免疫接种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预防接种指导和咨询活动,普及病知识。

四、负责辖区出生人口的登记报告和变动报告(月报、年报)、外来适龄儿童(0—7岁)双月主动搜索报告和变动报告.

五、实行接种证查核制度,及时建证入卡,对未种者督促其完成预防接种。

六、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漏种者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协助做好免疫调查和传染病监测。

八、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并整理保存有关资料。

乡村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成健康教育工作与目标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健康教育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尤其是重点人群(如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健康教育,开展控烟宣传,开展供水与环境、个人与家庭卫生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地举办健康讲座、知识竞赛、卫生下乡、印发宣传品、张贴宣传墙报等,向大众传播卫生核心信息,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四、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政策,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及疾病流行季节,定期更新内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六、健康教育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活动有材料、情况有记录。

七、做好健康教育信息资料、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建挡。

传染病管理与报告制度

一、承担责任范围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三、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物品和场所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四、应严格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登记,并采取控制措施。

五、传染病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卫生所(诊所)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一、设立就诊病人门诊诊疗日志(或病历)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应当

真实、准确,对每位患者均应逐一记录书写。

二、诊疗日志(或病历)书写采用蓝、黑笔水(同一记录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就诊应有完整日期,日期采用公历并按年、月、日顺序书写,必要时应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方式采用24小时制式,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书写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字迹清晰,表达准确,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四、诊疗记录应当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书写可以抢救结果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诊疗记录由接诊医生书写,并签全名。

五、诊疗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项目书写。一般项目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门诊日志(病历)内容应包括主诉、现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临床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各种症状体征和诊断要用医学术语,提及的既往病名应加引号,临床诊断应写疾病全称,有多个临床诊断时 ,“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属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七、诊疗记录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隐匿、销毁或者抢夺。应患者的要求,应当提供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主动提供其整个诊疗过程的完整资料。

八、门诊日志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XX县农村卫生所(室)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1、村卫生所负责人由取得乡村医生或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证书的人员担任,负责全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有良好的工作程序。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定期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5、卫生所(室)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乡村医生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6、加强所容所貌管理,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7、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制度。

二、医疗管理制度

1、实行24小时服务,为本村居民提供初级医疗服务。

2、认真做好门诊诊疗记录,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3、必须配备符合上级规定的设备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药品,实行凭处方发药。

4、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坚持正常的购药渠道。

5、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按“院感”规定处理。

6、严格执行医疗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

7、妥善保存各种医疗文书资料。

三、预防保健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协助上级防疫部门进行疫源地处理等。

2、按程序做好免疫规划的建卡、疫苗接种,及时填报并保存好有关资料。

3、掌握全村妇女及0—7岁儿童及外来儿童的基本情况。

4、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产后随访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5、按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检登记。

6、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专栏,普及卫生知识。

7、协助村委会指导全村改水、改厕,建立全村改水、改厕资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信息管理制度

1、掌握本村居民人口、户数,性别比例、年龄构成、经济状况及卫生等基本情况。

2、掌握全村人口出生、死亡、发病病人就诊、转诊等情况。

3、逐步建立本村居民健康档案。

五、财务管理制度(由各村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门 诊 消 毒 制 度

在没有明显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工作台、物品、空气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的消毒剂必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一、环境消毒:每天开诊前后应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对桌面、墙壁和地板进行消毒,地板湿式打扫,遇污染时即刻清洁消毒。

二、空气消毒:开诊前后应启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照射30—60分钟,每次消毒应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每2—3周用酒精保洁一次,照射强度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篇4

精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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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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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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