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五篇】

班会:学校集体活动中最主要的组织活动之一班会:日本2020年山田裕贵主演的电视剧,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5篇

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篇1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京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叫丁爽,是你们今天的授课老师。

同学们,你们今年有十几岁啦?(学生回答)对,都只有??岁,都还只是未成年人。所谓未成年人,就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听的过程中请大家思考这样两个问题: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哪些人?2.《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在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就是咱们现在正在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现在大家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了吗?(学生回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保护的内容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今天呢我就为大家重点讲解一下关于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的有关内容。

一、家庭保护(板书)

提问:什么是家庭保护?

(学生回答后,再归纳)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和监护人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

下面我们通过解读案例的方式来学习有关家庭保护的法律知识

(1)不许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捆绑、限制自由、强迫干重活、有病不给治等手段,对他人进行迫害。有些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想打想骂,别人管不着。他们遇到孩子做的事不随自己意,或因孩子有病、呆傻而虐待孩子,使孩子的身心都受到严重摧残。还有个别家长为了自己的快乐,把未成年的孩子扔掉或赶出家门,迫使孩子在外流浪,导致孩子受伤甚至死亡,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

案例1

在我国某县,曾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这个县第一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明,被亲妈妈打死了。

那年期末考试,小明数学得了82分,全班第二,语文79分,名列第五。当妈妈问他考试成绩时,小明怕挨打,就说都在90分以上。后来,妈妈知道了真情,就扒光他的衣服,用铁制的三角挫一顿猛打,直到小明咽了气。小明的妈妈"望子成龙",但是她采用了不正确的方法,闹出人命,触犯了法律,最后被依法逮捕了。

案例评析:

小明妈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造成了未成年人小明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板书)

案例2

2001年9月3日,正值贵州省安龙县平乐乡龙蛇场坝赶场天。一大早,不足三千平方米的龙蛇坝场就挤满了来自本乡各村和毗邻乡镇的赶场群众。平乐乡人民政府诉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一案在这里现场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茂坤有未成年子女4人,原分别就读于乐平乡龙蛇小学三年级和二年级;被告人韦其明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戴中学龙蛇代办点初中一年级;被告人王世英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小学六年级。2001年春季,这6名学生未到学校报到读书。平乐乡政府多次派人来到这些学生家中,苦口婆心地向家长做工作,并向他们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此后,乡政府分别向学生家长送达了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些家长对此均置之不理,仍未送子女到学校就读。为此,乡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3被告送其子女复学。

案例分析:

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的有关规定,合议庭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3被告立即履行送子女复学的法定义务。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可是,有些地区至今仍保留着订"娃娃亲"的风俗。孩子一生下来,父母就给他们订了亲,子女长大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履行婚约。这种陋俗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使他们不能专心读书学习,有的甚至毁了孩子的一生。

案例3

上初三的张某,不但学习好,人也长得帅,深得大家喜欢。爸爸、妈妈都是商人,生意做得很大,他的爸爸因生意关系认识了某领导的一位颇有能力的秘书,二人经常往来,不久便成了好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这位秘书的爱人看到了张某,十分喜欢,正好她有一个念初二的女儿,经过商量,要给张某和她女儿定亲,还说等以后长大了再结婚,并许诺将来张某的事全包在她丈夫身上。虽然张某妈妈不太愿意,但为了丈夫的生意又不好拒绝,就勉强答应了。张某十分反感这件事,但又不敢反抗,所以很郁闷,影响了学习。

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安定。

(4)监护和抚养是家长的基本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这里说的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父母是青少年子女法定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义务,那么,未成年人依靠谁生活,依靠谁照顾,谁就是监护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哥哥姐姐或其他成年人,都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义务有两项,一是监护,二是抚养。

监护就是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不让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犯。二是帮助未成年人管理财产。三是帮助未成年人解决他们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

案例4

有一个不满6岁的男孩,他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身亡,由于他父母生前参加了人寿保险,出了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像这么大的事情,小孩子是办不了的,所以,他的监护人——奶奶就帮助他找保险公司,经过交涉,这个孩子得到了应得到的赔偿。

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在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的另一个义务是抚养。未成年人从一出生到长大成人,需要吃饭、穿衣。需要上学,生了病需要去医院……做这些事情需要花钱,这些钱应该由谁来出呢?理所当然地应该由父母或其他的监护人来承担。如果父母以各种理由不尽抚养义务,那就是违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予支付,协商不成时,可以由人民法院来裁决。

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

(5)尊重、教育和引导是家长不可忽视的责任

父母抚养子女,是不是让子女吃好喝好就行了呢?不行。保障衣食,是最基础的要求,父母最重要的责任是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孩子良好、健康的品行,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否则,容易使子女走上歧途。

案例5

某年2月,某区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杀人案件。小红,17岁,初中文化,因为很小的矛盾与玩伴小洁发生争执。2月17日晚,怀恨在心的小洁,纠集其他4人,将小红强行带到小华家中,将其掐死并支解,随后将尸块抛江。这起命案撕裂了6户家庭,五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不到17周岁。血案是由一场口角引起的, 小洁,半个月前刚满18周岁,几年前父母离异,她随父亲一起生活,高二辍学后待业在家,时常出入歌舞厅,结识了一帮朋友。 2009年12月13日,小洁怀疑小红在背地里说自己被打了,觉得很丢面子。晚上9点左右,气势汹汹的她,带着几个朋友,在某歌厅内找到了小红。 几句争辩后,小洁对小红拳打脚踢。次日,头部受伤缝合五针的小红报案,因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的违法行为,未满18周岁的小洁被警方处以罚款的治安处罚。 小洁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月17日晚上,小洁伙同小华及其男友和小强、小静、小玲五人,将小红骗到小河边,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推入河中,欲置其于死地未果。 因害怕小红报警,小洁等人将她强行带至小华家,在三楼小华的卧室内,将小红杀害。为销尸灭迹,他们将尸体支解,躯干抛入河中,四肢和头部丢弃在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 18日晚上10点左右,警察得到消息并进行侦查。19日凌晨2时左右,警察抓获了五名正打算潜逃的犯罪嫌疑人。

案例分析:

五个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这与家庭状况有很大的关系,缺少父母的教育或父母对孩子放任不管,或"棍棒"教育,与孩子交流不够,都会造成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做出一些超出想象的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接受学校教育,是小学生的权利,是《宪法》、《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父母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让子女上学,否则,就是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的有关内容

二、学校保护(板书)

同学们,学校是你学习知识的地方,也是你和小伙伴们共同度过有趣童年的地方。在学校受到教育和保护得到老师的关爱和和帮助是你们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你们的受教育权利,你们有权在学校快乐度过自己的童年。

什么是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下面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学习理解学校保护方面的内容。

案例1:老师不能逼迫学生转学

小伟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父母离婚后谁都不愿意要他,小伟只好和爷爷住在一起。单调贫困的家庭生活,使得小伟的性格变得很孤僻。他经常和同学打架,学习成绩也很差。班里同学都不愿意和他同桌,老师也不喜欢他。一天班主任老师找到小伟的爷爷让他给小伟转学,并说如果一个月内不转学,学校就会把小伟开除。爷爷听了很着急,就去找同住在一个院子里的高老师帮忙。高老师了解情况后,对小伟的爷爷说,学校不能让小伟转学,更不能把他开除,因为小伟现在正在接受义务教育,按国家法律规定,学校不能开除学生。高老师还替小伟的爷爷给学校写了一封信,要求学校收回决定并请学校帮助小伟改正缺点。校长看完信后找小伟的班主任谈了话,使班主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班主任表示以后一定要多关心小伟,帮助他逐步取得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案例2:老师请别拆我的信

晶晶是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聪明活泼,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暑假过后老师发现有人经常给晶晶来信很不放心,担心晶晶结交了不该交的朋友。一天老师在学校传达室又见到了晶晶的信。他想通过信件了解一下情况,就把信拿走拆开看了。一看才知道原来晶晶在暑假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农村夏令营时,与房东家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开学后二人通过书信一直保持着联系,彼此在信中诉说学校和家里的事情。写各自高兴的事和心中的烦恼,两个人互相鼓励互相帮助。老师看了很高兴,还在班上表扬了晶晶。可晶晶受到了表扬却并不高兴,因为她并不想让大家都知道她和朋友信中写的事情。下课后老师把信件还给了晶晶,晶晶接过信哭着跑出了教室,老师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晶晶受到表扬还不高兴。这件事很快传到了校长的耳朵里。校长跟晶晶的班主任说你这样做,虽然是好心。但未经晶晶同意私拆晶晶的信是违法的,更不应该把信里的内容告诉全班同学。校长要求班主任老师好好学学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向晶晶道歉。通过学习,老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晶晶道了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案例3: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

柱子是从农村转来的学生。刚到城里他对一切都感到陌生,本来就不爱说话的柱子到了新学校就更胆小了,每次老师讲完课后总会问同学们有没有问题,胆小的柱子虽没听懂也不敢问。学校和区里的几次考试柱子都不及格,看到柱子拖了班级的后腿,老师又着急又生气一次在讲评考试试卷时,老师对全班同学说柱子影响了全班的总成绩。柱子是班上最笨的学生不该到城里来上学。老师还让柱子给全班同学鞠躬道歉,这时班长小华立刻站起来说,“老师,我觉得您这样做不对。”请想一想老师做的到底对不对呢。

让我们看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案例四: 学校请让孩子远离危险。

某小学为了实施素质教育,经常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小学生们懂事多了。国庆节前,该校又按照计划组织六年级的同学擦洗学校门前马路上的交通隔离栏。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围在隔离栏两侧干得很卖力。原来满是灰尘的铁栏杆,经同学们认真擦洗一段段变白,连马路也显得漂亮了,但很多人看着在小学生身旁飞驰而过的汽车,不由得为孩子们捏了一把汗。令人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玲玲想看看自己擦的干净不干净,往后退了几步一辆汽车嘎地一声在玲玲身堂刹住了,差点儿撞上她,把老师和司机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一名巡警骑着摩托车证经过这里,见了这个情况立即让同学们停下来,并把所有的学生带到了步行道上。他对老师说“学校组织公益活动是好事,但擦马路隔离栏的适不适合小学生。这太不安全,学校组织公益活动,首先要考虑学生自身的安全问题。今后再有类似活动要先于管理部门联系,由有关部门来决定和安排,以保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总结:

1、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3、老师要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同学们,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的保护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明天. 随着社会趋向于多元化、复杂化,社会对家庭,学校,司法等方面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都提出了要求,

但是是否就可以说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就是家庭, 学校, 社会和司法部门的事,与未成年人无关呢?在这方面还应有一个主要的参与者,它是谁?(学生思考回答)。

是啊,这个参与者不是别人,就是未成年人自己。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你们,只有你们自己增强保护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害。所以,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板书)

同学们跟我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情景,想想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做?

情景一:

下午放学后,在校外200米处,一社会青年截住一个学生:站住,跟我到那边去。

生: 干吗呀?

青年:少废话,借我点钱!

生: 我没有。

青年:拿不拿,找揍哪!

生: 别打别打,我有我有。(从兜里拿出200元钱)

青年 早这样不就好了吗。滚!

生: 真倒霉,好不容易攒了200元钱,就这样没了,真窝火,不行我得想办法把损失找回来。怎么找呢?对了,他们劫我的,我不会找小学生劫去吗?对,说干就干,走。

讨论:

1:这个学生的做法哪些是值得我们吸取教训的?

2: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

总结:我们应该吸取他的教训,作为中学生要依法自律,特别是在自己受到不法伤害后,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应再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板书:第一,要依法自律

情景二:

某中学初三学生小殷,多次受到三个不法分子的勒索。第一次 ,他们要他叫50元“保护费”,声称不给就要打他,不准他上学,他只好把存起来的零用钱给了他们。三天后,他们又要他交出100元,声称不给便要划破他的脸,他只好偷偷地向别人借钱,凑足钱款给他们。但过了不到一个星期,这些人又来胁迫,要他交出500元,小殷实在凑不够这么多的钱,他们便把他劫持到一个角落,企图“教训教训”他一顿。幸好被保安人员发现,才把他救出来。

讨论:不法分子为什么能再三勒索小殷?

师问:我们应当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呢?

归纳:我们应从小殷的事件中吸取教训。

首先要有维权意识。坏人向他要钱,是侵犯他权益的行为,我们对此应有维护权益、设法与坏人作斗争而又保护自己的意识|;

二是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给自己撑腰,不要逆来顺受,再三受辱;

三是要有正确的保护方法,如: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可以向家长说明,或向学校说明,或请同学出主意,可以向周围过路人求援等等。总之是要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学会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使自己不受到伤害。

板书:第二,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再看下面一个情景:

情景三:

放学路上,初一学生小军,要和同行的同学比赛,看谁能用石子击中过往的车辆,结果一辆军用卡车的玻璃不幸“中弹”。小军被民警带到交通中队,并通知家长来接受制裁。妈妈听了事情的原委,一怒之下,狠狠的把小军打了一顿。事后小军妈妈意识到自己失控了,诚恳地向小军检讨自己的粗暴,认真地与小军分析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小军明白道理后,再也没有犯过同类错误。

学生讨论:

请指出小军妈妈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哪些做法是对的。

你曾经有过类似小军的过失吗?假如家长不是讲道理,只是粗暴地把你教训一顿,你该怎么办?

总结:不同的家长在处理问题时可能有不同的方式方法,但是在有一点上他们是相同的,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在各方面都表现得很好。中学生虽然在自己心理上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独立意识逐渐增强了,但是由于年龄、阅历的原因,在很多方面还表现得很单纯和幼稚,因此还离不开家长和学校的帮助和教育,如果发生了什么情况应及时和学校、家长联系,否则会发生危险。同时由于我们还年少,在许多问题上还不能正确对待,正确解决,所以我们要正确对待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但是如果他们的做法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板书:第三,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实际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许多具体情况,在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实施自我保护呢?下面我们看几个具体情景。

情景四:

在一次郊游时,一个同学与老师和同学走失了,来到一个陌生的场所, 刚好手机没电了,附近又没有公用电话。

讨论: 他应怎么办?

归纳:遇事可以找民警。这是最好的办法,即安全又可靠

我们的同学为人都非常热情,看到别人有困难,特别愿意上前帮助,但我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己。请看下面这个情景。

情景五:某同学一个人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个开车的陌生男人拦住了他:小朋友,我想去炎帝广场,可是我不认识路,你上车带一下路可以吗?

讨论:他应怎么做?

归纳: 可以有多种办法,但就是不要上陌生人的车,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感谢同学们的聆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希望你们在生活中能够切实做到自我保护,健康成长,下课。

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篇2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学设计

设计思想:

本课内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这部分知识与生活实际联系密切,学生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积累,比较生活化,故教学过程主要是在指导学生自学的基础上,采用现场表演情景剧的方式引导学生“活学活用”,以体现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学习的主体性,在教师的主导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表现能力。教学方式主要采用小组主动合作探究式为主。

(二)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这部分知识理论性较强,学生对此接触少,了解少。故教学过程和方式主要是在充分挖掘教材资源的基础上,以案例导引学生自学,师生交流和归纳,教师适当引申补充,使知识系统化。

三维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树立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能力]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掌握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以及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掌握一些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方法,增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

[知识]

1.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2.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重点: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是本课的重点。

难点: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是本课的难点。

方法选择:自学指导,案例表演、讲评,小组合作探究等。

教学过程:

导入设计:

问题探究

据2000年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品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与高发的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儿童对安全事故的安全和防范意识却很差,少年儿童由于自身行为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的比例很高。其中,违犯交通规则的各种行为中最高的比例达46.6%,家庭暴力现象较其他暴力现象更加普遍,14.1%的家长打孩子时打得很重,有15.4%的学生曾被教师打,有38.6%的低年级学生曾被高年级学生欺负。

设问:(1)这份调查报告对你有什么启示?

(2)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可能遇到那些伤害?

学生充分讨论,教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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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针对以上的种种侵害,我们该如何应对呢?下面我们分类来探究一下。

讲授新课:

一、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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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一演:

情境一:妈妈偷看了你的日记,你会……

情境二:在超市买东西被保安搜身,你会……

情境三:在学校碰到敲诈勒索,你会……

按照课前分的小组进行准备活动。小组表演并讨论。同时播放录像《敲诈勒索》开阔学生的思路。

教师点拨:

情境一:大家想想为什么家长要偷看孩子的日记,这说明了什么?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情境二: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情境三:有三种做法,“惹不起,但躲得起”,“告诉老师或报警”,“纠集朋友去 报仇”,你选择哪一种,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方法?

收获平台: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首先,根据侵害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和途径:程度轻的民事侵害

(1)宣传法律知识,协商、调解的方法

(2)依法申明自己的权益合法,不允许非法侵犯,都是借助法律的威力,制止侵害,有效维权。

讲一讲:

一天,小凯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名歹徒对他实施抢劫。小凯与歹徒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数刀,身受重伤。

问题:(1)自己怎样看待小凯的行为?

(2)假如你是小凯,你会怎样做?

(3)假如受伤的不是小凯,而是歹徒,你又怎么看?

辩一辩:

未成年人要不要“敢于斗争”?

学生充分讨论、辩论。

教师引导:“河流虽急,沿着河沿走;人口众多,守着法律走。”青少年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得到保护,但是只有青少年自己依法律己、依法做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成长,同时又能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青少年的责任。一是要敢于、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不同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更加强调不能硬拼和蛮干。

收获平台

面对性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歹徒行凶时:

原则: 敢于 善于(智取、巧取、 沉着冷静、 机智速断、 力所能及、 斗智斗勇、 “好汉不吃眼前亏”、 损失最小化)

方法:(1)呼救法(2)周旋法(3)拨打110紧急报警(4)必要时正当防卫

考一考:

1. 一天,你放学回家,发现门虚掩着,定睛一看,原来家中来了小偷,你会……

2.周末,只有你一人在家,家中突然失火了,你会……

3. 你的自行车被盗了,你会……

学生充分讨论。

教师总结:

1.现家中来了小偷

①如果你在门外发现家里好像有人在偷东西,请不要大声喊叫,更不要冒然进屋。

②到同学或邻居家,把情况告诉大人们。如果证实家中确实来了小偷,应迅速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

③特别提醒孩子注意的是:遇到情况不要害怕,不要慌,千万不要自己冲进屋或大喊大叫,以免自己人小力单受伤害。

④如果发现家里有被偷过的迹象,自己千万不要乱动任何东西,要保护现场,以便破案。

2. 家中失火

①如果是电源插座、电线或电器失火了,应当首先切断电源,再去灭火。

②电器或电路着火,可用水灭火,但一定要将水用力泼出,不要让水连续。

③如果做饭时锅里的油起火了,应该迅速关掉炉火,用锅盖将锅盖上,并将锅端开,千万不可在锅里倒水。

④如果液化气阀门或接口处起火,可用湿毛巾盖在着火处,然后迅速关闭总阀门。

⑤如果屋里着火了,并有很大的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到门口出去,最好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以免被烟雾熏晕。开门时可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⑥如果身上衣服着火,千万不要跑动,这样会助长火势。应当用东西抽打或就地翻滚,直到火灭。

⑦如果家中发生了不能自救的火灾,因为孩子小,身单力薄,一定要先报警,并叫大人来帮助救火,要以自身安全为重。

⑧如果有条件,最好自备家用灭火器,并教会孩子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3. 自行车被盗应该去报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错误做法:某区有位同学的自行车被盗,他不去报案,而是采取报复行为,撬别人的锁,将车子骑过一段时间后丢掉,再撬别人的锁,将车子再丢掉;第三次盗窃时则被公安局抓获。

根据大家的回答,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我”的类型:

忍气吞声型、 打击报复型、 理智冷静型(合法、不合法)

“我”这个字,是手和戈组成,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怎么做呢?拿起武器,哪种武器最好最有效呢?

二、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问题:对比教材71、72页的两个案例,我们能从中得到那些启示?

教师引导 :只有通过法律途径采取合法手段,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帮一帮:

小芳是一个13岁的女孩,自从母亲去世后,她一直跟随继父生活。继父却以小芳不是亲生父亲为由,让她辍学打工挣钱,请为小芳出主意想办法。

学生充分讨论。

教师引导:

一 、求助有路

1、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律师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2、非诉讼途径 :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反映问题,寻求帮助,解决问题,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敢打官司(诉讼途径)

1、它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途径。

2、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课堂总结(课后作业):学以致用

自我反思报告会

作为未成年人,你的合法权受到过侵犯吗?是忍气吞声?还是打击报复?还是采用了合法的保护手段?通过这一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如果以后遇到侵权行为,你打算怎么做?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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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学案设计编写时,要创造条件,如,复习课中,网络的构建,网络的巩固中习题的设计,都应能够让学生自己有能力去完成,慢慢引导学生去养成自觉复习的习惯。

(2)、要在教学中让学生学会复习的方法,如,要强化学生先复习再做练习的习惯才能收到作业的巩固知识的效果,再如:李明老师总结的六抓复习方法:即抓概念,抓记忆,抓系统,抓错题,抓做题,抓整理。

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篇3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

——未成年人保护周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班级:

初三(2)班

活动目的: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学生了解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提出班会主题

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学习》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与我们自己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二、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

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5.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6.《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那些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7.《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8.《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

1995年9月1日实行。

10.《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11.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4、12通过并公布,自1986、7、1起施行。

12.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自己的行为

1.欣赏小品《没事找事》:小组讨论小品中反映了哪些违法行为?想想我们身边有没有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

(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4)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5)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6)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四、班主任总结

1.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守则》和《常规》具体地告诉我们同学怎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学们应该经常对照《守则》和《常规》来反思自己的行为,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如果同学们都能够按照《守则》和《常规》的来做,那么同学们隔违法犯罪就一定很远很远的。

2.慎重交友。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通过案例可以看出,不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原因之一就是交友不慎,在所谓的“哥们”“朋友”的一步步带领下使他们不知不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擦亮眼睛,寻找对自己真正有帮助的朋友,多结交道德品质高尚的同学。

3.三思而后行。常为一句话,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互不相让,最终酿成悲剧。通过案例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发性强充分说明了他们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因此同学们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想想这样做会给他人带来什么后果,又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因为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要承担责任的。

4.正确地使用网络。

 网络确实给我们带来了高信息的快捷方式,但同时不可避免地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网络的确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犯罪现日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同学要正确地使用网络。我认为《全国青少年文明上网公约》说得非常好,希望同学们在上网时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我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最底线,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能够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小学生。

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篇4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 总则

3.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8~25周岁。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 生产安全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公司领导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4 各单位、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 女员工特殊保护

5.1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5.5 由医务所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6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 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6.2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6.3 未成年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毒的作业等。

6.4 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以便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7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未成年保护教育班会篇5

绿色环保,爱我家园

一、活动背景:

通过此次班会,唤起全体同学对环境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切实地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设一个干净整洁的社会环境。此外,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展示同学的才能,锻炼同学的组织能力,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并培养相互间的协作意识。

二、活动目标:

1、提高学生环保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2、让学生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三、活动形式:

以班会活动为载体,多媒体技术为工具,围绕“绿色环保,爱我家园”为主题。通过一个个的实例,提醒同学们环境保护刻不容缓。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四、活动过程:

1、感受美丽家园:播放幻灯片,展现我们的美丽环境。
学生主持:这样的生活环境美吗?大家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吗?我们的地球是那样美丽可爱!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的家园正在遭受破坏,地球上的空气、水、土壤等等正在受到严重的污染,这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为了共建我们的绿色家园,《绿色环保,爱我家园》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2、请看小品:大自然打官思。

几位同学分别扮演大自然、宇宙庭长、太阳法官、人类代表。大自然来到法庭控告人类对它的健康越来越不重视,使得森林资源减少,海洋生物受到危害,环境受到重大污染。人类代表辩护。宇宙庭长和太阳法官合议,宇宙庭长宣布大自然的控诉,人类代表的辩词都是事实,判决人类要尽力保护大自然,各国都要严格制定环境保护法,保护大自然、保护地球。

3、生活场景再现
旁白:现在,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工业的迅猛发展,人们对地球的破坏和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下面,我们先看几个日常生活中的场景吧! 

场景一:在大街上 
路人甲边走边说(在讲台前):“现在的污染真是越来越严重了,才五月初就已经这么热了(假装抬头看太阳)。”说完喝完最后一口饮料,随手一扔,走了(退场)。 

场景二:在森林中 
农夫乙(先寻找,然后看到一棵树)说:“哇(惊喜),这棵树起码有几千年了,砍了卖掉的话一定发了。”说完,拿起斧头(扫帚),开始砍(砍三下后退场)。 
场景三:在某工厂的总经理室 
秘书丙给经理丁一张报表(纸),说:“经理,这是这个月处理污水的预算。”

经理丁(看着纸)说:“70万,真是的,处理污水要花那么多钱,干脆直接排到海里去吧!”

秘书(小声、慢慢地说):“这样不太好吧!”

经理(站起来说):“这有什么关系。神不知,鬼不觉,你这么胆小,将来怎么接替我的工作。”(退场)

秘书:“唉!”(退场) 
旁白:就这样,到了2046年,地球表面已经被大量的垃圾覆盖,森林几乎消失,海水已经变得浑浊,连气候也不断恶化。同学们,你们希望你们将来的子孙在这种地球上生活吗?如果不希望的话,那就请你爱护我们的地球吧。
学生主持:同学们,你们对他们的做法有什么感想呢?如果是你们,你会怎么做呢?结合我们身边的例子,说一说我们该如何保护环境呢?
(学生讨论发言,得出结论……)

4、畅所欲言

环保家园,我有计:学生写下自己能为环保所做的事,一起贴在环保之树上。

5、诗歌朗诵
学生主持:看来大家对保护环境都有了自己的办法,希望你们能够把这些办法付诸于实际行动中。绿色是生命与希望的象征,只有绿色充满人间,生命才能充满人间。请欣赏诗歌朗诵:绿色的希望

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我们播下绿色的种子;

一年一度的“爱鸟周”,我们创造人与鸟类的和谐;

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我们珍惜着生命之源;

一年一度的科技艺术节,我们收获绿色的硕果。

这里,是绿色的环境;

这里,是绿色的生活。

这里,实施的是绿色的工程!

这里的一草一木,孕育的是绿色的希望;

绿色是生命,绿色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6、班主任总结

教师:通过刚才各个组的代表同学上台发言,我们看到,我们在校园环境保护方面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上台发言的同学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我想可以这样概括:爱护校园,人人有责;环保问题,人人重视,从我做起。 
(课件出示)目前我们迫切需要做而且能做好的几件事是: 
(1)不乱丢果皮纸屑及废弃物,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废纸和易拉罐等可利用的物品。“世界上本来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财富。”回收废纸可以使我们的大片森林免遭砍伐,回收藏易拉罐等物品我们可以用来制作工艺品,装点我们的生活环境。

(2)不践蹋草坪,不摘花摇树。“小草也有生命,需要你我的共同呵护”,“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欣赏美丽”。

(3)主动捡拾别人丢在地上的垃圾。养成“文明清洁”的良好习惯,共同创建一个美丽的校园。

班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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